Saturday, October 16, 2010

避免使獎勵淪為賄賂,應該讓孩子認識好的行為











好的幼稚園老師須提防給與獎勵的基本危機:孩子會變得太過依戀獎勵,例如,他們可能會依賴慷慨的讚美或他們喜歡的貼紙來判斷事情做得好不好,而非學習如何靠自己來評價。或者他們可能認定良好行為本身沒有價值,只有獎勵夠好,努力才有價值。 

發生激烈爭吵時,應讓孩子學習如何找出解決的辦法

把二十幾個年紀幼小的孩子混雜在一間教室裡,他們相處的這段時間裡,不論是哪一天,多少都可能發生一些事情。有的孩子一定會哭,有的孩子會為了玩具或朋友而激烈爭吵,而且至少有幾個學生會衝到老師那兒打別人的小報告,尋求老師協調。

事實上,一位優秀的幼稚園老師花很多時間幫助幼小學生學習處理情緒,以及解決他們自己的衝突,最後,她會避免介入解決學生的問題,而是給與他們技巧與工具,讓他們自己找出解決的辦法。

• 學習了解情緒,並將它說出來。
• 明白心情變化。
• 知道心情和行動之間的不同。

教導解決衝突的基本原則

我們也應該教導孩子解決問題的基本步驟,或許可以在一個固定的地方使用這種技巧。在萊絲老師的教室裡,她將教室角落一張小點心桌定為「和平桌」,孩子可以在這張桌子上,使用解決衝突的技巧。解決衝突的過程張貼在那裡:

1.描述問題。
2.想出解決的法子。
3.決定一個你們雙方都喜歡的辦法。
4.試試看這個辦法。

讓孩子明白,一次只能由一個人說話,另一個人應該專心聽,這件事情非常重要。在家裡,你可以將解決衝突的技巧,運用在鬥嘴的兄弟姊妹身上,或用在玩耍時各不相容的玩伴上。記住,當孩子運用解決衝突的技巧,之後務必要有一個成人追蹤他們,看這個辦法是否奏效。

身為孩子的引導者,你應該幫助他了解,什麼情況下的問題是他能解決的,什麼情況下這個問題應該讓大人注意,又什麼情況下大可不必理會那種行為,繼續做自己的事情。有時候孩子碰到問題來找你,因為他們沒有能力或權威自己解決問題;有時候他們會跟你發一些牢騷,他們只是需要有個講話的對象而已,對於這些需求應該予以尊重。「問題—解決」技巧必須經過教導、練習及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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