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16, 2010

指派工作或家事












幼稚園教室裡有些工作會分配給學生--灌溉花木、路隊長、幫忙做行事曆和收集紙張,因為工作給孩子機會承擔教室裡的某些責任和個人任務,避免讓學生產生老師會為他們做每件事情的期待。

在家裡,除了遊戲結束應該整理玩具或著色完之後應該收拾蠟筆之外,也得分擔一些工作,表示他對家裡面有貢獻而且也是重要的成員。幫忙工作給孩子覺得自己已經長大的觀念,以及了解屬於群體--家庭、教室或工作場所--表示得付出一些貢獻而非完全接受,同時也讓他們明白他們的貢獻是值得的。

當你指派三到六歲的孩子做家事時應該記住:

˙這項工作應該是重要而且有意義的,讓孩子了解他對家庭的貢獻,而不只是在填補時間罷了,當然分配孩子工作必須考量孩子的能力。他可能把看見你所做的工作視為有價值的--把信箱的信拿進來、拿出洗碗機裡面的碗、清掉家具上的灰塵,甚至是將要洗的衣服分類。

˙不應該盤旋在孩子身邊或不停地指正他的工作,教導孩子該怎麼做那項工作,讓他練習到能自己做為止,然後就放手讓他做。不要一直跟在他後面改正他的「錯誤」,讓他好好做工作,體驗工作完成後的驕傲和成就感。如果你需要重新教導該項工作的某方面,應該用有幫助且尊重他的方法去做。記住,今天慢慢開始做的事情假以時日就會變成固定作息。

適合三至六歲孩子的幾個工作

•用兒童尺寸的掃把掃前院或地板。
•整理乾淨的襪子。
•灌溉花木。
•把洗好的乾淨衣服放進櫥櫃。
•幫忙收拾雜物。
•拔除院子裡的雜草。
•用兒童尺寸的耙子把葉子耙攏。
•整理床舖。
•幫忙餵寵物。
•把乾淨的湯匙、叉子放進銀製品專用櫥櫃。
•幫忙拿報紙或信件(在父母的監視下)。
•用羽毛撣帚或乾抹布擦拭家具。
•把打不破的碗盤放進洗碗機或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
•擺餐具(打得破的碗盤應該由父母放到桌子上)。

此外,孩子對於把自己照顧好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自己穿衣服、自己擦拭嘴巴、把自己的垃圾放進垃圾桶。許多幼稚園老師拒絕幫孩子做任何他能夠自己做的事情。

夏威夷的潔洛克絲老師說:「我不會彎下腰來拾起掉在地上的鉛筆,他們可以自己做的事情就盡量讓他們去做,如果需要的話就規劃多一點時間。儘管要他們自己去做那件事可能得花更多時間,但是也不要為孩子做他們自己能做的事情,那只會阻礙他們進步。

不需要定太多規則

關於為年紀較小的孩子訂定規矩方面,如果有項原則,那就是規矩盡量少一點。多數優良的幼稚園班級可能只有三、四條管理學生行為的規矩,有些老師甚至認為三、四條規矩太多了。

這怎麼可能呢?老師要安全地經營好一個班級,或父母親要管理家庭,單憑寥寥幾個規矩怎麼夠呢?

規矩不需要太多的原因,部分是因為我們在前面兩章討論到的步驟:布置空間和規畫時間。如果你已經建立的上床前的簡單作息包括收拾玩具,而且已經定好明確及適當的地方供孩子放玩具,那麼你大概不需要立下這樣的規矩:「就寢時間到了之前必須收好所有的玩具。」

如果你的規矩定得很好而且有意義,只要少數幾個就夠了。最好而且最有用的規矩會把焦點放在少數幾件會引起最麻煩的事情上,這些規矩的建立可以不斷被拿來應用,在許多場合也適合使用(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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